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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9-12-17 19:03:30   来源:   点击:

泰兴市元竹初级中学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912

一、对照清单正常实施治理:

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等10种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举行全市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我校对照以上10个项目的内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至目前未有此类违规办学行为。

我们将继续巩固成果,扎实抓好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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