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2019〕92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
学校办学绩效综合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校:
根据年终工作安排,市局将于2019年12月5日起对全市各学校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估,请各校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兴市2019年学校办学绩效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泰教〔2019〕91号)(以下简称《方案》),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工作和校长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样式见附件1),填写泰兴市2019年学校绩效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内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自评表),电子稿发送至督导室邮箱:tx87728179@163m,纸质稿经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交责任督学。
2.做好民主测评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民主测评由学校党支部或教代会按《方案》要求统一组织,责任督学参与现场监督。义务教育集团各校区民主测评,由集团校长主持,校区校长公开述职。测评程序为:校长述职
自评报告、自评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及汇总表(见附件4)等资料由责任督学收齐后于12月20日前送至督导室709室。
3.提交评估资料。普通高中、教育集团(联盟)校、义务教育学校自
附件:1.自评报告(样式)
2.自评表(各校按学段选用)
3.泰兴市2019年学校绩效评估民主测评表
4.泰兴市2019年学校绩效评估民主测评汇总表
5.泰兴市2019年学校绩效评估上传资料清单
6.泰兴市2019年学校绩效评估资料上传操作说明
7.泰兴市2019年幼儿教育绩效评估现场审核资料要求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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