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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
2017-04-06 16:33:29   来源:   点击: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监〔2017〕6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治理在职各学校
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泰州市治理在职各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泰教监〔2017〕3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泰兴市治理在职各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兴市治理在职各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泰兴市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各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各学校实施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下列有偿补课行为: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文化、艺术等学科教学并从中获取报酬。
(二)各学校租借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三)各学校、在职教师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
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对重点学科、重点时段、重点教师进行梳理排查整治内容。
1.开会部署,进行全面动员。市育局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作出整体部署。各学校分别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和家长座谈会,传达上级相关政策,使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各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不同形式和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2.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每位教师都要向学校递交不参加有偿补课的书面承诺书,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
3.签订责任书,实行层级管理。市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严禁有偿补课责任书,各学校也要与教师签订责任书。把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纳入对校长和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分层考核和奖惩。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至5月)
1.学校自查。对照治理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市教育局汇报并及时予以纠正。
2.教师自查。中小学教师要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必须端正态度,把本人从事有偿补课情况如实向学校报告,并立即主动予以改正。
(三)查处阶段(2017年6月至8月)
1. 畅通举报渠道。市教育局及各学校要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保障举报渠道畅通。
2. 全面开展督查。市教育局督查组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抽调专门人员,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
3.跟踪督办处理。市教育纪工委根据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情况,梳理排查一批有偿补课问题线索,集中进行查处。对在动员部署阶段和自查阶段能主动承认有偿补课行为且主动予以纠正的教师,可视情况免于处理;对顶风违纪、仍然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4.扩大问责力度。在全市通报一批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纵容的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进行“一案双查”,绝不姑息。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9月至11月)
在对前三个阶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的同时,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广大教师开展正面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贯彻于学校日常工作中。
1.树立正面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从思想上筑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防线。
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给广大教师再敲警钟,教育教师自觉远离有偿补课。
3.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办学、廉洁从教的规章和制度,建立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和查处机制,使治理有偿补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各学校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充分肯定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对在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市教育纪工委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室、人事科、基教科、工委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耿伟,联系电话87728168),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市范围内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安排,做到上下联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多管齐下,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把查处有偿补课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与市教育局监察室的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教育纪工委将及时梳理有偿补课举报线索,对发现的违纪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要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不力的学校,其年终考核时师德师风等相关项目一律不得分。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监督、查处机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强化教育,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把集中整治与长期监管结合起来,切实提升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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