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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
2017-03-31 15:33:32   来源:   点击: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发〔2017〕5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2014年以来,教育部组织实施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对于汇聚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智慧,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各校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2016-2017年度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见附件)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实施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确保教师参与率不低于90%。
附件:2016-2017年度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
2016-2017年度泰兴市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确保教师参与率达90%以上,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攀升。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n/)或江苏基础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http://be.jse.edun/)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3.晒课时间
为防止网络堵塞给教师传课带来不便,综合考虑各学段教师数量和晒课数量等因素,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高中:3月17日-5月31日
初中:3月17日-6月3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31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教育主管部门将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邀请专家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市、县级推荐。我市将组织相关专家从本地区在国家平台所晒的课例中遴选推荐县级“优课”,报泰州评审,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在此基础上,泰州市教育局将对各市(区)推荐的“优课”进行遴选推荐报省。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2.部级遴选。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遴选。对于前两年度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优先考虑。遴选结果将在国家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校要积极推广部级“优课”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教师校本培训资源和教研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
三、组织实施
各校要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教师的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平台联系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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